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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二)

2018-11-20

(十一)法制建设和维权。

主要任务:

——贯彻落实与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发展紧密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健全和完善残疾人法规规章和政策体系。

——积极开展各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平台建设,做好残疾人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协调本地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单位和部门,通过司法手段保护残疾人权益。

——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残疾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形成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建设全国统一的维权热线、残联系统网上信访工作平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维护残疾人合法利益诉求。

政策措施:

1、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事业法规规章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与残疾人权益保障、残疾人发展紧密相关的残疾人教育、残疾人康复等立法工作,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和标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应吸收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参与调研和论证,充分听取意见、采纳合理建议,充分考虑残疾人群体利益。

2、加大残疾人保障法等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积极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工作。扩大残疾人参政议政的范围和途径,充分发挥残联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国家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参与、管理和监督作用。保障残疾人依法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尊重残疾人对相关立法和残疾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协调本地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单位和部门,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职责,开展残疾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救助。不断拓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领域及内容,扩大残疾人法律救助服务覆盖面。

4、构建以司法行政部门、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司法救助、法律援助为主导,以有关部门、残联、社会力量等提供的法律服务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建立各级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县级以上残联法律救助工作站的作用,通过社会化方式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救助服务。

5、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纳入我省普法规划,加强残疾人普法宣传教育,引导残疾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加强残联系统工作人员及残疾人维权工作者法制教育培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事业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6、建设纳入全国统一的维权热线、残联系统网上信访工作平台,提高网上群众工作水平。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维护残疾人合法利益诉求。加大重大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信访案件协调督办和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十二)残疾人组织和工作队伍建设。

主要任务:

——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基层组织队伍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全面提升社区和农村残疾人工作水平。

——建设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

——充分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作用,加强基层专门协会规范化建设。

政策措施:

1、认真履行干部双重管理职责,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09〕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辽组通字〔2012〕75号)要求,履行协管职责,指导市级残联做好换届工作,配合做好下一级残联班子成员的选拔配备和年终测评考核工作。做好残疾人干部的配备和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

2、完善残疾人组织体系,加强基层残疾人专门协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专兼职工作人员信息管理,推进专门协会社团登记工作,按照中国残联印发的《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规范》要求,重点抓好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增强协会工作活力,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按照“三个活跃”要求,代表、联系、团结、服务本类别残疾人,反映特殊愿望及需求,维护合法权益,争取社会帮助,开展适宜活动。

3、鼓励培育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建设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按照中国残联印发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规范》要求,切实加强专职委员的培养和选拔,规范工作职责,确保50%以上的残疾人专职委员系统接收业务培训。大力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发挥专职委员服务残疾人作用。

4、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制定实施《辽宁省残联系统干部培训计划(2016年—2020年)》,加大全省残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密切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合作,将残联干部纳入当地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增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通过分级分类培训,在五年内使全省残疾人工作者普遍得到培训。

5、继续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与管理工作,做到应发尽发,推进残疾人证智能化工作。

    (十三)社会环境和残疾人慈善事业。

主要任务:

——进一步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形成人人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为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和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营造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

政策措施:

1、各级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和政府扶残助残优惠政策措施,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向善向上的强大力量。

2、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残疾人事业宣传联动网络和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新闻宣传通讯员制度。

3、省、市广播电台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电视台开办手语栏目。省对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广播电视台开设手语栏目给予一定扶持。继续推进影视剧和电视节目加配字幕。

4、广泛开展并组织好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文化助残和“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自觉融入社会,参与发展,共享发展成果。

5、大力发展残疾人慈善事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公众、社会组织通过捐款捐物、扶贫开发、助学助医等方式,为残疾人奉献爱心,提供慈善帮扶。鼓励以服务残疾人为宗旨的各类公益慈善组织发展,采取公益创投等多种方式,在资金、场地、设备、管理、岗位购买、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大力培育“积善助残 圆梦行动”系列残疾人慈善公益项目品牌。倡导社会力量兴办以残疾人为服务对象的公益性医疗、康复、特殊教育、托养照料、社会工作服务等机构和设施。   

6、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完善助残志愿者招募注册、评价激励、权益维护机制,促进志愿助残服务的专业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抓好《辽宁省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任务分解方案》落实工作,将志愿助残工作与全省志愿服务总体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关爱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志愿助残阳光行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助残扶贫”、“手拉手红领巾助残”等群众性志愿助残活动,提倡在单位内部、城乡社区开展群众性助残活动,鼓励青少年参与助残公益劳动和志愿服务。

7、组织开展第六次全省“自强与助残”表彰活动,大力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充分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作用。培养、宣传残疾人工作各类典型。

(十四)信息化建设。

主要任务:

——完善残疾人事业综合管理平台,以信息化手段保障业务决策和残疾人服务,推进残疾人事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政策措施:

    1、完善残疾人事业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开展现有业务系统数据整合,形成统一业务管理平台,为康复、教育、扶贫、救助、权益保障等业务提供支持,提高业务协同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

2、完善数据资源标准,实现与中国残联业务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积极开展与人社、民政、公安、卫计委、教育等部门的横向信息交换,掌握残疾人民生相关状况数据,为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数据支撑。

3、建设数据分析挖掘与决策支持系统。在多来源数据整合的基础上,根据业务决策和公共服务两方面需求,开展宏观决策支持、业务主题分析、数据展现系统建设,实现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业务数据、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调查及监测数据等多维度数据的综合比较分析。根据业务决策需求,集成相关信息形成辅助决策支持数据,为领导决策和业务部门工作管理提供支持。

4、完善系统安全体系建设。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制定信息系统建设安全规范,对现有信息系统进行安全等级评定;制定信息系统应急响应预案,提高数据容灾能力。推进全省残联系统加入电子政务外网,加强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运行的系统建设。

5、进一步规范统计指标,健全统计标准。围绕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各项工作制定统计指标,完善统计标准,建立健全数据标准应用管理规范。推进残疾统计标准在相关部门涉残工作统计中的对接和应用,积极配合各业务领域与相关主管部门的数据交换共享工作。

6、结合业务工作推进残疾人事业统计台账数据服务,促进台账应用,提高数据质量。继续开展台账季度通报,加强台账数据分析服务,通过抓住源头数据提高统计数据整体质量。结合统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加强统计数据对业务工作管理的辅助支持作用。

7、突出省、市残联门户网站的权威优势,对残疾人事业主要业务领域进行深度信息挖掘,加强信息的公开公示;加强与民互动,提高残疾人意见建议的网上反馈,整合残联系统服务信息资源,开展网上专属服务。

8、推进省级残联网站平台建设与数据共享。加强网络新媒体的运用,丰富面向残疾人的服务方式,方便更多残疾人共享便捷服务。加强网站无障碍服务水平和等级,在做好系统内带头示范的同时,推进政府网站信息无障碍服务。

9、开展与新一代信息技术相承接的残疾人人口相关信息化建设,在“统一身份编号、统一标识设计、统一基础信息、统一服务功能、统一密钥体系、统一卡片选型、统一证卡管理”七统一的原则下,实现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数据库、残疾人综合服务信息数据库三库整合,形成覆盖全省的综合数据中心。

(十五)国际交流和合作。

拓展国际交流合作领域,提高国际合作水平,宣传和展示我省社会发展和残疾人工作成就。继续加强与世界各地残疾人组织、慈善团体和个人的联系与合作,广泛建立友好关系并开展互访活动,借鉴国外残疾人事业的有益经验和做法,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的发展。

    四、规划的实施、检测和绩效评估

残疾人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各地区要依据本规划制定当地残疾人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各部门要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各地、各部门要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部门工作计划,按照公共财政要求,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建立稳定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长效机制。要综合运用各种财税支持手段,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福利彩票公益金和体育彩票公益金要向残疾人基本生活、康复、教育等救助方面和开展残疾人体育活动倾斜,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投入格局,确保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加强对重大服务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的评估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的问题。各部门每年要向同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规划执行情况。

各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三五”中期和末期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